四、
我個人在人文與社會方面的思想(if any),成熟於六○年代。1968年我自美國南部Rice大學轉往加州Berkeley,那幾年我細密觀察當時正處於巔峯的反戰運動。1970年我轉到密西根州教書,看到美國社會的價值觀正在急劇改變。七○年代水門案之後卡特上任,美國進入空前的開明時期,環保問題、能源問題被社會主流重視,而有關弱勢族群、弱勢種族、弱勢性別的種種反歧視法案,亦逐一通過。這些煥然一新的進步現象,對於六○年代初期,美國保守主義當道的社會來說,是難以想像的。
為什麼美國社會的價值觀在短短十年之中,會有那麼大的改變?
反戰運動是個契機。但反戰運動原本並非帶有什麼高遠理想的。在越戰初期,美國愛國主義還是絕對的主流。當時我研究所的同學還會說出:「為什麼我們不用原子彈把越共全部殺光?!」這類愚蠢無知的論調。1965年也還有黑人因堅持搬入白人社區,竟在CBS電視的鏡頭前面,被3K黨人活活打死,卻看不到警力救援。可是到七○年代,一個黑人走進餐館,白人侍者若不肯服務,則可能因歧視被告到法庭,吃上官司。
反戰運動蔚為風潮,是因為到1967年左右,美國政府宣布全面徵兵。1968年美軍在越戰中死亡人數超過五萬,傷殘則高達三十萬人。美國青年及其家庭為抵抗徵召,才走上街頭,衍成廣大的反戰高潮。
反戰運動的結合面擴大了,一般民眾開始同情反戰運動。在運動的過程中,一些原本被社會主流漠視、反對,甚至嗤之以鼻的議題,如黑人人權、民權問題、女權與環保的議題,逐一搬上街頭與大眾媒體,被民眾認同並熱情歡呼。當然,歷程其實十分艱辛,而且犧牲慘烈。但美國主流社會隨著慢慢在轉變,原本對黑人或婦女公開歧視的人,現在開始把歧視藏在心底,不敢再公開散佈歧視的言論,當然其中也不乏深自反省而改變價值的人。
一個原本只為自身安危而反對徵召,但結合面廣大的訴求,在運動的過程中逐漸提升,轉化為愛好和平、尊重人權的新文化。